总体目标:从“技能”到“素养”的转变
新课标最核心的理念,是实现从“知识技能本位”向“核心素养本位”的转变,这意味着音乐教育不再是简单地教会学生唱歌、识谱或演奏乐器,而是要通过音乐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适应未来社会需求的综合能力。
其总体目标可以概括为:以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强调实践创造,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

要培养学生形成“音乐核心素养”。
核心概念:音乐核心素养
新课标明确提出,音乐学科的核心素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它们相互关联,共同构成学生的音乐综合能力。
审感知觉与艺术表现
- 内涵:这是音乐学习的基础,它指学生能够通过听觉、视觉等多种感官,感知、辨别和理解音乐的各种基本要素(如旋律、节奏、音色、和声、力度、速度等),并能运用这些要素进行音乐表现。
- 通俗理解:听懂音乐”和“唱奏出音乐”的能力,不仅要知道是什么,还要知道为什么好听,以及如何通过自己的声音或乐器把它表现出来,这是音乐审美的起点。
艺术表现与创意实践
- 内涵:这是音乐学习的核心活动,它指学生能够自信、有感情地歌唱、演奏,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简单的音乐创作和改编。
- 通俗理解:做音乐”和“创音乐”的能力,不仅仅是被动地学唱别人的歌,还要敢于在舞台上表现自己,甚至尝试写出自己的旋律、编创简单的节奏,这是从“欣赏者”到“创造者”的跨越。
文化理解与传承
- 内涵:这是音乐学习的价值升华,它指学生能够理解音乐与社会、历史、文化之间的联系,尊重和欣赏不同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特别是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 通俗理解:懂音乐背后的故事”和“尊重多元文化”的能力,学习一首民歌,要知道它来自哪里,反映了当地怎样的风土人情和生活情感,也要理解世界音乐的多样性,培养开阔的国际视野,这是音乐教育的育人价值所在。
课程内容结构化:学习任务群
为了更好地落实核心素养,新课标将课程内容设计为“学习任务群”,这是一种结构化的方式,将零散的知识和技能整合到有意义的、情境化的学习任务中,强调“在做中学”。
共分为四个学习任务群:

感赏·创造
- 听赏中外优秀音乐作品,感受音乐的美,在此基础上,进行简单的节奏创编、旋律填空、歌词创作等。
- 目标: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和初步的创造能力。
表演·编创
- 以歌唱、乐器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如音乐剧、情景剧)为主要形式,在表演中,学生可以进行简单的和声编配、动作编排、道具设计等。
- 目标:提升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和合作能力,激发表演热情。
联·融合
- 将音乐与其他学科(如语文、历史、美术、舞蹈)以及生活、科技、社会等联系起来进行学习,为古诗谱曲、用音乐表现绘画作品、探讨音乐在电影中的作用等。
- 目标:打破学科壁垒,培养学生的综合思维能力和跨学科解决问题的能力。
传承·理解
- 重点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音乐,如民歌、戏曲、民族器乐等,同时了解世界各民族的音乐文化。
- 目标:增强文化自信,理解音乐的文化内涵,培养尊重和包容的文化态度。
学段目标:循序渐进,螺旋上升
新课标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将九年义务教育分为两个学段,并制定了相应的学业质量要求。
第一学段(1-2年级,低年级)
- 目标:激发兴趣,培养习惯,以游戏、律动、听故事、唱儿歌为主要形式,让学生在玩中感受音乐的魅力。
- 重点:感受音乐的快慢、强弱、高低;学唱简单的歌曲;参与集体舞和音乐游戏。
第二学段(3-5年级,中年级)
- 目标:积累经验,发展能力,开始接触乐谱,学习基本的节奏型和音符,能够自信地演唱,并尝试简单的乐器演奏(如竖笛、口风琴)。
- 重点:识读简单乐谱;学习演唱不同风格的歌曲;参与小型合奏;了解中外著名音乐家。
第三学段(6-7年级,初一年级)
- 目标:深化理解,提升素养,系统学习音乐基础知识和技能,能够分析音乐要素,理解音乐情绪和形象。
- 重点:掌握基础的乐理知识;能够合唱、合奏;对不同风格的音乐进行对比欣赏;开始进行简单的音乐创作。
第四学段(8-9年级,初中二、三年级)
- 目标:形成品格,发展个性,能够从文化、历史、社会等角度深入理解音乐,并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性地进行深度学习和表演。
- 重点:探究音乐与社会、文化的关系;学习欣赏交响乐、歌剧等大型音乐体裁;能够独立或合作完成较为复杂的表演和创作任务;形成自己的音乐审美观和价值观。
对教学实施的要求
新课标对教师的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
- 坚持素养导向:教学设计和评价都要围绕核心素养展开。
- 强化学科实践:创设真实、丰富的音乐实践活动情境,让学生在“做中学”。
- 推进综合学习:加强音乐与其他学科、与生活的联系。
-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
- 善用信息技术:利用数字音乐软件、在线资源等丰富教学手段。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25年版)》是一次深刻的音乐教育改革,它将音乐教育从过去偏重“技术训练”的层面,提升到了“育人铸魂”的高度,它强调音乐教育不仅是传授知识和技能,更是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创造能力和文化理解力,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成为一个“完整的人”——一个懂得欣赏美、创造美、尊重文化、热爱生活的人,对于教师而言,这意味着需要转变教学观念,从“教书匠”转变为学生音乐素养的“引导者”和“培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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