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化教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特作出如下决定。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类型教育”定位,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适应性为核心,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健全“中职-高职-本科”纵向贯通、普职教育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基本原则。
- 立德树人,德技并修。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 服务发展,促进就业。 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优化专业布局,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增强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强化行业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实现教育过程与生产过程无缝对接。
- 系统构建,协调发展。 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各级各类教育之间融通转换的“立交桥”,为学生多样化成才提供多种路径。
(三)发展目标。 到2027年,职业教育吸引力、竞争力、影响力显著增强。
- 体系更加完善: “中职-高职-本科”纵向贯通的职业教育体系全面建立,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
- 结构更加优化: 专业设置与区域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匹配度达到90%以上,形成一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的特色专业集群。
- 质量显著提升: “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60%,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群,学生在世界技能大赛等国际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 保障更加有力: 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机制健全,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显著提高。
重点任务与核心举措
(一)优化职业教育体系结构,拓宽人才成长通道。
- 推进纵向贯通。 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独立升格或合并组建职业本科大学,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提供从中职到研究生的完整上升通道。
- 促进横向融通。 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分互认、课程互通,探索在普通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在普通高校开设职业教育相关课程,打破职业教育“断头路”和“天花板”。
- 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作用。 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重点办好面向区域产业需求的中等职业学校,使其成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阵地。
(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发办学活力。
- 强化企业主体作用。 制定并落实《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明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深度参与校企合作、在产教融合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
- 创新办学模式。 大力推广“校企共建产业学院”、“订单班”、“现代学徒制”和“新型学徒制”,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
- 建设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技术研发功能于一体的实践中心,实现“教室与车间合一、教师与师傅合一、学生与学徒合一、作品与产品合一”。
(三)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打造特色品牌。
- 优化专业布局。 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紧密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支柱产业,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群(群),淘汰不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
-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固定岗+流动岗”的教师资源配置机制,设立产业教授、企业导师岗位,吸引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到校任教,建立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制度,并将实践成果作为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 深化课程改革。 推广项目式、案例式、情境式教学模式,将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内容,广泛使用国家规划教材和优质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
(四)推动数字化转型,赋能智慧职教。
- 建设智慧校园。 支持职业院校升级改造校园网络,建设智慧教室、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实现教学、管理、服务全过程数字化。
- 开发优质数字资源。 建设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开发虚拟仿真实训软件,破解高危、高成本、难观摩的实训难题。
- 提升师生数字素养。 将数字技能培养融入各专业教学,开设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通识课程,提升师生适应数字时代发展的能力。
(五)完善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生态。
- 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要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确保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事业发展相适应,落实“生均拨款标准”,并向“双高”计划、艰苦专业和农村地区倾斜,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出资、捐资兴办职业教育。
- 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地位待遇。 破除唯学历、唯职称的用人导向,建立基于能力、实绩和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动技术技能人才在落户、就业、晋升、薪酬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风尚。
- 加强质量评价督导。 建立以学习者能力、就业质量、产教融合深度、服务贡献度为核心的多元评价体系,强化教育督导对职业院校办学质量的评估和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资源配置、评优评先等挂钩。
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发展职业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职业院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保正确办学方向。
(二)明确部门职责。 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抓总,做好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发改、财政、人社、工信、税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人才保障等方面形成合力。
(三)营造浓厚氛围。 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先进典型和优秀毕业生的成长成才故事,讲好职教故事,传播职教正能量,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职业教育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本决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共同谱写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