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特作出如下决定。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线,以促进就业创业和服务产业发展为导向,系统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健全职业教育体系,创新办学模式,提升办学质量,努力建设与我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市场需求相适应,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基本原则。
- 立德树人,德技并修。 坚持育人为本,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工匠精神、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推动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强化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实现“校中厂、厂中校”,形成校企协同育人的新格局。
- 面向市场,服务发展。 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产业布局和市场需求,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 系统培养,终身学习。 打破职业教育“断头路”,推动中职、高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促进职普融通,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7年,职业教育体系结构更加合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基本健全,职业教育办学格局和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办学质量和吸引力大幅提升,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提高。 到2035年,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显著提高,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支撑。
核心任务与重点举措
(一)健全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 推动纵向贯通。 打通中职、高职、本科到专业研究生的培养通道,支持优质高职院校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完善“职教高考”制度,扩大应用型本科高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为学生提供多样化成长成才路径。
- 促进横向融通。 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探索在普通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和职业体验教育,鼓励普通高等学校与职业院校开展学分互认、课程互通,为学生提供跨领域学习的机会。
- 促进终身学习。 建立健全“学分银行”制度,实现各类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大力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 强化企业主体作用。 制定激励政策,鼓励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对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可享受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
- 创新校企合作模式。 大力推广“订单班”、“现代学徒制”、“新型学徒制”等模式,鼓励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教材、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开展技术研发。
- 打造产教融合共同体。 支持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职业院校、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等,组建区域性或行业性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三)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内涵。
- 优化专业结构。 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紧密对接“中国制造2025”、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增设前沿、紧缺专业,淘汰不适应产业发展的落后专业。
-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准入和评价标准,将企业工作经历作为教师招聘的重要条件,建立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支持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校任教。
- 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 大力推广项目式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确保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的50%以上,开发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新形态一体化教材。
- 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 建设“智慧职教”平台,开发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利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建设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提升教学的现代化水平和吸引力。
(四)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 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地位。 破除“唯学历、唯职称”的用人导向,建立以能力、实绩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畅通其职业发展通道,在落户、购房、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的待遇。
-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扭转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偏见,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
-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 完善职业教育法配套法规和政策体系,保障职业院校、学生、企业等各方合法权益,加强督导评估,将职业教育发展成效作为评价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国家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大财政投入。 各级政府要建立与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和投资。
(三)强化督导考核。 建立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督导评估机制,定期对各地、各校的改革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对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四)营造浓厚氛围。 宣传部门要牵头组织系列宣传活动,讲好中国职教故事,传播职教正能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预期成效
通过本决定的实施,预计将实现以下成效:
- 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 培养出一大批既有扎实理论功底,又有高超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有效缓解“用工难”与“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
- 产业支撑能力全面增强: 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为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和技术支持。
- 社会吸引力普遍提高: 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和吸引力显著增强,“学技能、好就业、能成才”的观念深入人心,职业教育真正成为“有前途、有奔头”的教育类型。
- 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融通、普职协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共同开创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