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共同体的实施方案
总则
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方向,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打破体制机制壁垒,整合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多元主体资源,构建“政府引导、行业指导、企业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发展共同体,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2 基本原则

-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 政府在政策、规划、标准、资金等方面发挥引导和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
- 产教融合,校企协同: 深度推动教育与产业融合,促进校企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形成命运共同体,实现“校中厂、厂中校”的无缝对接。
- 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打破资源壁垒,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师资队伍、课程资源、技术平台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效益最大化。
- 开放包容,动态调整: 共同体保持开放性,广泛吸纳各类优质主体加入;建立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确保共同体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
3 总体目标 到2027年,基本建成一个结构合理、特色鲜明、运行高效、充满活力的职业教育发展共同体。
- 育人成效显著提升: 形成“订单班”、“现代学徒制”、“新型学徒制”等多元化协同育人模式,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专业对口率位居全省前列。
- 服务能力全面增强: 成为区域内关键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员工培训和社会服务的核心力量,有效支撑重点产业集群发展。
- 资源要素充分流动: 建成一批高水平、共享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实现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的高效流动。
- 治理体系高效运转: 建立起权责清晰、运转顺畅、激励有效的共同体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主要任务
1 构建协同育人共同体
- 深化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 推动职业院校与重点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订单班”、“冠名班”,推行“工学交替”、“工学结合”模式,学生一半时间在学校学习理论,一半时间在企业真实岗位实践。
- 推广现代学徒制和新型学徒制: 由企业主导招生,校企共同设计课程,企业师傅与学校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学生(学徒)具有“学生”和“员工”双重身份,实现“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学习即工作、毕业即就业”。
- 共建产业学院: 围绕区域主导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由职业院校牵头,联合行业龙头企业、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共建集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实体化运作的产业学院,企业深度参与学院管理、课程设置和教学评价。
2 构建资源共享共同体
- 共建共享实训基地: 整合职业院校和企业的设备、场地、技术、师资等资源,共同建设集教学、培训、鉴定、生产、研发于一体的高水平生产性实训基地,基地面向共同体成员单位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
- 共建共享“双师型”教师队伍: 建立“产业教授”、“企业导师”制度,聘请企业技术骨干、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建立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要求专业课教师每五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实践经历,校企互派人员挂职锻炼,双向交流。
- 共建共享课程与教学资源库: 联合开发基于真实工作过程和最新技术标准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数字化教学资源(如虚拟仿真项目、微课、案例库等),建设区域性或行业性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在线共享。
3 构建技术创新与服务共同体

- 共建技术研发平台: 依托职业院校的优势专业和企业的技术需求,共建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发、工艺改进等项目,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 共建技术转移与服务中心: 建立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促进校企之间的技术供需对接,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咨询、诊断、培训和成果转化服务,成为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助推器”。
- 开展员工培训与社会服务: 共同体整合培训资源,面向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在岗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满足企业终身学习和技能提升的需求,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区教育、文化传播等服务。
4 构建治理与运行共同体
- 建立共同体理事会: 成立由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代表组成的理事会,作为共同体的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负责制定章程、审议发展规划、协调重大事项、分配资源等。
- 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 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产教融合对接会、校长/院长联席会议等,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及时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
- 建立多元投入与利益分配机制: 积极争取政府专项投入,并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如设备捐赠、资金投入、场地提供等)参与共同体建设,探索建立“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机制,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特别是企业参与的职业院校,应在教师评聘、学生评价等方面获得相应的政策倾斜和认可。
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职业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教育、发改、工信、财政、人社、税务等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可设在教育局或人社局),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监督和考核。
2 政策保障
- 落实财税优惠: 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按规定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
- 强化人才激励: 在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聘中,将企业实践经历、技术成果转化、指导学生实践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对在共同体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参照教学成果奖予以表彰。
- 下放办学自主权: 在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编制管理、教师招聘、薪酬分配等方面,进一步向职业院校下放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
3 经费保障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市/区财政设立“职业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共同体重点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产教融合项目的信贷产品,支持共同体通过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4 监督考核评估 建立科学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对共同体建设成效进行评估评估,评估结果与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评优评先等挂钩,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作为评价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的核心指标,纳入学校绩效考核体系,对积极参与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在政府项目采购、信用评级、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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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启动与试点期(2025年)
- 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并印发本实施方案。
- 选择2-3个重点产业领域和若干家代表性企业、职业院校,开展共同体建设试点。
- 召开启动大会,明确各方职责与任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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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推广与深化期(2025-2026年)
- 在试点基础上,总结成功经验,完善运行机制。
- 将共同体模式向更多产业领域和院校推广,扩大成员覆盖面。
- 重点推进一批标志性项目建设,如高水平产业学院、共享型实训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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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完善与提升期(2027年及以后)
- 全面评估共同体建设成效,查漏补缺。
- 形成成熟、稳定、高效的运行模式和管理制度。
- 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共同体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职业教育品牌。
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 《职业教育发展共同体章程(草案)》
- 《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与评价标准》
- 《共享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规范》
- 《首批试点成员单位名单及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