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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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人才和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破解当前职业教育存在的结构性矛盾,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总体要求:明确方向,提高站位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产业发展相衔接、与终身学习相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目标是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建设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和制造强国提供坚实支撑。

基本原则。

  •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强化政府在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责任,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办学活力。
  • 育人为本,德技并修。 坚持立德树人,将职业道德、工匠精神和技术技能培养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实现校企“双赢”。
  • 系统谋划,协同推进。 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通、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的衔接,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生态。

核心任务:深化改革,提质培优

优化职业教育体系结构。

  • 做强中等职业教育。 发挥其基础性作用,使绝大多数毕业生能够接受更高层次职业教育,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为学生提供多样化成才路径。
  • 做大高等职业教育。 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升格为职业本科院校,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提供多样化成长成才的“立交桥”。
  • 完善职业培训体系。 推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面向全体劳动者、特别是重点人群,开展大规模、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成为职业技能培训的主阵地。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 优化专业设置。 建立紧密对接区域产业发展和岗位需求的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相关专业。
  • 创新培养模式。 全面推行“订单班”、“现代学徒制”和“新型学徒制”,实现“教室与车间合一、教师与师傅合一、学生与学徒合一、作品与产品合一”。
  • 强化实践教学。 提高实践教学课时比例,确保学生至少有半年到一年的企业实习时间,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保障学生权益。
  • 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 将产业岗位需求、课程教学内容、技能大赛标准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机融合,提升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和职业竞争力。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 完善引进机制。 放宽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进入职业院校任教的门槛,设立“产业教授”等特聘岗位。
  • 健全培养培训体系。 建立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制度,鼓励教师考取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打造一支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 改革评价激励机制。 在教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中,将企业实践经历、技术成果转化、指导学生技能竞赛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推进产教融合与校企深度合作。

  • 打造产教融合共同体。 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高水平大学和职业院校牵头,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产教融合集团或联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 建设高水平实训基地。 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共建一批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技术研发功能于一体的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 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新模式。 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学实施和质量评价,实现从“校企合作”向“产教融合”的质的飞跃。

关键举措:强化保障,营造环境

健全法律法规与政策保障。

  • 完善顶层设计。 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 加大财政投入。 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质量成效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并确保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逐步增长。
  • 落实税收优惠。 对深度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并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减免。

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同度和吸引力。

  • 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破除“唯学历论”的陈旧观念。
  • 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 建立健全技术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机制,推动其待遇与专业技能水平、实际贡献相匹配,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 完善职业发展体系。 打通技术技能人才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上升通道,并支持其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

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与监督体系。

  • 引入第三方评价。 建立以学习者能力、就业质量、企业满意度、贡献度为核心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积极引入行业组织、企业和社会机构参与评价。
  • 强化过程监管。 加强对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教学过程、学生实习、经费使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督导,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规范。

组织保障: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工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督导考核。 将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和通报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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