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发展指导意见有何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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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与终身学习体系相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现就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服务发展、增强活力的办学方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职业教育体系,创新办学模式,改革评价机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与吸引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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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1. 立德树人,德技并修。 坚持育人为本,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和精湛技艺。
  2.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
  3. 面向市场,服务发展。 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布局,培养符合市场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4. 系统推进,协同发展。 推动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含专科、本科、专业硕士)纵向贯通,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横向融通,构建终身学习体系。
  5. 改革创新,激发活力。 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鼓励探索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和适应性。

(三)发展目标。 到2035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更加清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协调发展格局全面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普遍实行;“双师型”教师队伍数量充足、素质优良;职业教育吸引力、影响力、竞争力显著增强,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和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

重点任务

(一)优化职业教育体系结构,畅通发展渠道。

  1. 推进中高职衔接。 完善中职、高职(专科)衔接贯通的培养模式,支持优质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开展“五年一贯制”或“3+2”分段培养。
  2. 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 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试办职业本科教育,鼓励普通高校举办或转办职业本科教育,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本科层次专业设置标准和培养方案。
  3. 完善职普融通机制。 在保持职业教育特色的前提下,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发展路径,探索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职业教育专业,在职业学校设置部分与职业教育相关的通识课程。

(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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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健全企业参与机制。 制定激励政策,鼓励企业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推行“校企共建产业学院”、“订单班”、“现代学徒制”等模式,实现“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毕业即就业”。
  2. 建设高水平实训基地。 推动校企共建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技术研发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政府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将先进设备、生产线投入学校作为教学资源。
  3. 推动产业学院建设。 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共建产业学院,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无缝对接”。

(三)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夯实师资基础。

  1. 完善教师准入和培养机制。 从具有3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聘专业教师,建立新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制度,要求专业教师每五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实践经历。
  2. 建立多元激励评价体系。 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设立“产业教授”、“企业导师”等岗位,吸引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到学校任教。
  3. 提升教师专业能力。 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新技术、新工艺培训,保持其技术技能的先进性。

(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能力。

  1. 推广项目式教学。 以真实的生产项目、服务项目、研发项目为载体,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深度融合,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强化学生实习实训。 严格落实学生实习有关规定,确保实习内容与专业培养目标一致,保障学生合法权益,鼓励企业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实习岗位。
  3. 弘扬工匠精神。 将工匠精神、劳模精神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通过“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进校园”等活动,培养学生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职业素养。

(五)完善治理体系,激发办学活力。

  1. 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 扩大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教师招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使其能够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办学策略。
  2. 推动多元主体办学。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力量办学的多元格局。
  3. 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 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理事会(董事会)制度,吸收行业企业代表、技术骨干、家长等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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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财政投入。 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入职业教育。

(三)完善政策支持。

  1. 优化人才评价机制。 破除“唯学历、唯论文”的倾向,建立以能力、实绩和贡献为导向的技术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薪酬待遇。
  2. 拓宽就业渠道。 确保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职称评定、晋升等方面享有平等机会,对到基层、艰苦地区和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毕业生给予政策倾斜。
  3.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引导全社会树立“行行出状元”的观念,破除“重普轻职”的偏见,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风尚。

(四)强化督导评估。 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将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对职业院校的办学质量、校企合作成效等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标签: 数字化转型 终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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