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学前教育若干意见有何核心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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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核心解读

背景与意义

在“国十条”出台前,中国学前教育面临诸多挑战:

  • 入园难、入园贵: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十分突出,成为社会热点和民生痛点。
  • 资源总量不足:幼儿园数量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适龄儿童需求。
  • 城乡、区域差距大:农村和偏远地区学前教育资源严重匮乏,质量参差不齐。
  • 投入机制不健全:政府投入不足,成本分担机制不合理。

“国十条”的出台,旨在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是继义务教育之后,国家在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民生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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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与十大措施

“国十条”围绕“建什么、谁来建、怎么建、钱从哪来”等关键问题,提出了十条具体意见,构建了中国特色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框架。

第一部分:明确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 明确发展目标

    • 到2012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2%
    • 到202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并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 (注:这两个目标都已提前超额完成,显示了政策的有效性。)
  2. 确立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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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中的主导责任,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 公、民办并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同时扶持和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
    • 改革创新: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学前教育发展模式。

第二部分:核心任务与具体措施(“国十条”的核心)

  1. 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规划

    • 要求: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中,必须预留幼儿园建设用地。
    • 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确保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这被称为“三同步”原则,是解决城市教育资源不足的关键。
  2.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 要求: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
    • 措施: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公共资源,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公办园要提供“保基本”的服务,解决普通民众的入园需求。
  3. 鼓励社会力量办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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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 措施:明确民办园的法律地位,落实民办园在登记、税收、用水用电、师资培训等方面与公办园的同等法律地位,对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园,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补贴。
  4. 建立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 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 措施
      • 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
      • 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政府、家庭、办园单位的成本分担比例。
      • 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农村地区、城市薄弱地区和普惠性民办园发展。
  5. 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 要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良好的幼儿教师队伍。
    • 措施
      • 完善准入制度:幼儿园园长、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 保障待遇: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园教师的工资待遇偏低问题
      • 加强培养培训:完善幼儿教师培养体系,加大在职教师培训力度。
  6. 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

    • 要求:把幼儿园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 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配备安保人员,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幼儿人身安全。
  7. 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 要求:遏制乱收费现象。
    • 措施:实行分类定价,公办园的收费标准由政府根据成本合理核定;民办园的收费标准根据办园成本自主确定,但要报相关部门备案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
  8. 坚持科学保教,提高保教质量

    • 要求: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 措施
      • 颁布《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幼儿园保教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 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

实施保障与深远影响

实施保障:

  • 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政府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 明确部门职责:教育部门主管,发改、财政、人社、住建、国土等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 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

深远影响:

  1. 扭转了发展格局:从过去主要由社会力量承担,转变为“政府主导、公办民办并举”的新格局,政府责任被空前强化。
  2. 缓解了民生痛点:通过大规模建设公办园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有效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的社会矛盾,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3. 奠定了制度基础:“国十条”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如小区配套园“三同步”、成本分担机制、教师待遇保障等,为后续学前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4. 推动了质量提升:强调科学保教,反对“小学化”,引导社会和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推动了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
  5. 催生了后续政策:“国十条”的成功实践,直接催生了202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十条”)等后续重磅政策,形成了学前教育政策体系。

《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十条)是中国学前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它以问题为导向,以民生为关切,系统性地构建了中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四梁八柱”,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学前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为解决亿万家庭的后顾之忧、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其核心思想——政府主导、普惠发展、质量为本——至今仍是中国学前教育发展的根本遵循。

标签: 保教质量 政府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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