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总目标
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的总目标是,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获得适应未来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动经验。发展运用数学知识与方法发现、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在数学学习和应用的过程中,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主要包括会用数学的眼光观察现实世界、会用数学的思维思考现实世界、会用数学的语言表达现实世界。
这个总目标可以分解为以下三个紧密联系的方面:

知识与技能目标
这是数学学习的基础,强调对数学“双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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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 理解:理解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等领域中最基本的概念、原理、法则和公式。
- 掌握:掌握这些基础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能够将知识系统化、结构化。
- 包括数的认识、运算、数量关系;图形的认识、性质与变换;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与概率的初步认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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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技能:
- 运算能力:能根据法则和运算律进行正确的运算(包括估算)。
- 推理能力:能进行有条理的思考和简单的演绎推理、合情推理。
- 空间观念:能根据物体特征抽象出几何图形,根据几何图形想象出所描述的实际物体;能进行几何体与三视图之间的转化。
- 数据分析观念:能收集、整理和分析数据,并基于数据做出简单的判断和预测。
- 模型思想:能将简单的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模型,并尝试运用模型解决问题。
简言之:学生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并能熟练运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简单的问题。

过程与方法目标
这是数学学习的核心,强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体验、感悟和思维方式的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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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过程:
- 学生要亲身经历从实际生活中发现和提出数学问题的过程。
- 经历观察、实验、猜想、计算、推理、验证等数学活动过程。
- 经历与他人合作、交流解决问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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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方法:
- 学会学习:掌握基本的数学学习方法,如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
- 发展思维: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发展逻辑思维、形象思维、创新思维和批判性思维。
- 积累经验:积累丰富的数学基本活动经验,这是学生个人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创新的基础。
简言之:学生不仅要“学会”,更要“会学”,在探索和创造中体验数学的魅力,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这是数学学习的灵魂,强调培养学生积极的情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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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与态度:
- 兴趣与好奇心:体验数学与生活的密切联系,感受数学的严谨性、趣味性和应用价值,激发学习数学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 自信心: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获得成功的体验,增强学好数学的自信心。
- 严谨与求实:养成认真、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
- 合作与交流:乐于与他人合作,愿意交流自己的思想和方法,并尊重他人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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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观:
- 应用意识:认识到数学是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工具,有运用数学的意识。
- 创新意识:在数学活动中敢于质疑、勇于探索,培养初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 审美情趣:感受数学的简洁美、对称美、和谐美和逻辑美。
简言之:通过数学学习,让学生不仅“爱学”,更能“乐学”,并形成健全的人格和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核心素养的统领
这三个维度的目标最终都指向并服务于学生数学核心素养的养成,核心素养是学生在接受相应学段的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它具体表现为“三会”:
- 会用数学的眼光观察现实世界:体现了“知识与技能”中的基础知识(如数感、量感、几何直观)和“过程与方法”中的活动经验(如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
- 会用数学的思维思考现实世界:体现了“过程与方法”中的核心(如推理意识、模型意识、运算能力)和“知识与技能”中的技能。
- 会用数学的语言表达现实世界:体现了“知识与技能”中的技能(如数据意识、应用意识)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中的交流与合作。
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的总目标,是一个从“知识掌握”到“能力发展”,再到“素养形成”的立体化、综合性的目标体系,它旨在培养出的是能够适应未来社会、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全面发展的公民。